被告人陈某1、陈某2诈骗案 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数额认定
案由:
诈骗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云南省晋宁县人民法院(2011)晋刑初字第1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熊薇

韩晓岚

李兰婧

法官解说
本案在处理时存在以下两点争议:一、本案是一般诈骗罪还是集资诈骗罪?二、本案涉案金额应如何认定?
针对问题一,从立法上看,集资诈骗罪被列入《刑法》第192条归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而诈骗罪被列入《刑法》第2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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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云南省晋宁县人民法院(2011)晋刑初字第12号判决书
2、案由:诈骗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何莹。
被告人陈某1,女,1974年11月1日生,汉族,云南省晋宁县人,中共党员,初中文化,居民,住云南省晋宁县。2010年8月4日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晋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9月7日经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晋宁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昆明市看守所。
被告人陈某2,女,1956年9月20日生,汉族,云南省晋宁县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居民,住云南省晋宁县。2010年8月4日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晋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9月7日经晋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晋宁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昆明市看守所。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晋宁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熊薇审判员:韩晓岚人民陪审员:李兰婧
6、审结时间:201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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