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诉车某民间借贷案 民事 民间借贷 恶意诉讼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抚顺市望花区民权法律服务所

辽宁程众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2011)望民二初字第24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罗玉燕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中,原告的诉讼存在主观恶意,具体表现在:被告于2011年8月10日确实向原告借款一万元,并当日给原告出具欠条1 张。 同年8月15日被告在抚顺市望花区移动公司内已将欠款一万元已经还给原告并向原告索要欠条,原告声称欠条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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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2011)望民二初字第245号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丁某,女,1967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抚顺市望花区。
委托代理人刘存山,抚顺市望花区民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车某,男,1957年6月12日出生,汉族,住抚顺市望花区。
委托代理人张颖辽宁程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罗玉燕
6.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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