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某盗窃案 盗窃罪 想象竞合 间接正犯
案由:
盗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终字第560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1.关于本案中后两起盗窃行为能否认定为盗窃未遂的问题。
本案中原判之所以认定最后两起盗窃行为为盗窃未遂,是因为只盗得驾驶证、行驶证,并无人民币。但是笔者认为对后两起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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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l.判决书或裁定书字号: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2011)岚刑初字第85号刑事判决书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榕刑终字第560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翁某盗窃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上诉人):翁某,男,1991年5月13日出生于福建省平潭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平潭县。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0年11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姚朝芬;人民陪审员:何武雄、游雪芸
二审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傅立新;代理审判员:唐文东颜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6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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