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诉邓某1信用卡诈骗案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财产犯罪
案由:
信用卡诈骗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1)武侯刑初字第88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贾龙军

丁社军

夏豪

法官解说
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首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已明确规定了银行的借记卡也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
其次,被告人通过ATM机转账的行为应该认定为信用卡诈骗。邓某取得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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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1)武侯刑初字第880号判决书。
2.案由:信用卡诈骗。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邓某1,曾用名邓某2,男,1975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贾龙军;人民陪审员:丁社军;人民陪审员,夏豪
6.审结时间:
审结时间: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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