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某诉秦某所有权确认案 所有权确认;法律适用;权利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重庆中升律师事务所

重庆乐扬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合川区将军法律服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民终字第0605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廖鸣晓

朱华惠

闫信良

代理律师:

周勇

谭兵

法官解说
该案的裁判难点:该案解决的系历史遗留问题,当时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只能依据相应的国家政策。本案中原告提供的合川县三庙乡人民政府出具的合三府(1985)030号调解书与被告提供的1973年四川省合川县三庙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展开

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10)民初字第3803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民终字第06056号判决书
(二)案由:所有权确认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黎某。
委托代理人:胡某(原告之女)。
一审委托代理人:周勇重庆中升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谭兵,重庆乐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秦某。
委托代理人:黎宗品,重庆市合川区将军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小丽;审判员:徐映;代理审判员:刘洋
二审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廖鸣晓;代理审判员:朱华惠、闫信良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6月2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9月26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