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等非法拘禁案 传销活动中洗脑行为之认定
案由:
非法拘禁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2011)永刑初字第0038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卢有奎

李庆勇

邓江凌

代理律师:

高麒麟

郑科

法官解说
非法拘禁罪是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具体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指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行动而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权利。非法拘禁的实质是违背他人意志,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准确地认定非法拘禁罪需要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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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案号:(2011)永刑初字第00384号判决书:
2、案由:非法拘禁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魏玲,代理检察员:周虹。
被告人:魏某,女,1987年3月11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四川省隆昌县人。2011年3月7日因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
辩护人高麒麟,四川永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何某,男,1988年9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四川省旺苍县人。2011年3月7日因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
辩护人郑科,四川天使明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男,1987年4月1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河南省鲁山县人。2011年1月28日因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
被告人徐某,男,1991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农民,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2011年1月28日因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
被告人刘某,男,1970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山东省沂水县人。2011年1月28日因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卢有奎;审判员:李庆勇;人民陪审员:邓江凌。
6、审结时间: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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