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某受贿案 受贿罪;证据认定;非法证据排除
案由:
受贿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一中刑终字第798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起重大敏感刑事公诉案件。案件从起诉到审判,涉及到法、检两个系统的指定管辖、证据合法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定适用、庭审规则具体运用及事实认定、证据内容采信等诸多诉讼程序和实体问题。
本案由于在徐汇区检察院反贪机关侦察...
展开

(一)首部

1、裁判文书
一审: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1)闵刑初字第1010号
二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一中刑终字第798号
2、案由:受贿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梅某。
辩护人严义明朱桀禹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组成人员:审判长:潘丙林;审判员:杨超;代理审判员:张弘。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任素贤;代理审判员:胡冰;代理审判员:邱阳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0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0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