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M中国有限公司诉郎某等竞业限制上诉案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后履行抗辩权
案由:
竞业限制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2011)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1294号
审理法官:

蒋克勤

李弘

侯晓燕

代理律师:

孙晓琳

葛金艳

孙晓琳

黄巍

程苏

法官解说
一、非典型竞业行为之推定
与传统竞业限制纠纷案件不同,本案的当事人并非直接与受限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本人或其近亲属投资经营与原用人单位经营范围有交集之公司,意图以此规避己方义务。我们认为,郎某通过其妻的投资经营行为...
展开

(一) 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2010)徐民一(民)初字第6240号
二审判决书:(2011)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1294号
2、案由:竞业限制纠纷
3、诉讼双方
上诉人(原审被告)郎某,男,1974年6月14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孙晓琳,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梭普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葛金艳,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晓琳,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3M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俊雄(KENNETH YU),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巍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程苏,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勇刚;代理审判员:钱文珍、蒋凤莲。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蒋克勤;代理审判员:李弘、侯晓燕。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5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2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