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诉上海爱情故事婚姻介绍服务中心服务合同案 婚姻介绍;服务合同;违约责任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341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实施以来,对规范婚介行业、促进婚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自我约束、指导征婚者选择正规婚介机构起了一定作用。本案是征婚者对《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的某些条文的片面理解引发的纠纷。本案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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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2011)闸民一(民)初字第396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341号。
2、案由:服务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叶某,女,1979年8月31日出生,汉族。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爱情故事婚姻介绍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某,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某,男,1969年2月13日出生,汉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盛玉英。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斌;代理审判员:杨志刚;代理审判员:屠文韬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5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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