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孟某等定金合同案 无权处分;立约定金;双倍返还
案由:
定金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济民一终字第41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许海涛

曹慧

王立强

代理律师:

鲍荣军

李红梅

法官解说
准确确定案由是民事案件审判的关键,应当根据当事人争议的核心法律关系确定案由。本案一、二审裁判结果截然相反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两级法院对于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不同。本案原告张某的核心诉讼请求就是要求孟某双倍返还已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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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0)市民初字第2009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济民一终字第411号判决书。
2.案由
定金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张某。
被告(被上诉人):孟某。
委托代理人:苏某。
委托代理人:于某。
被告(被上诉人):济南玛雅易居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某2,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鲍荣军,山东才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红梅山东才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某。
委托代理人:苏某。
委托代理人:于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范晓静;人民陪审员:查珩、王功政。
二审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许海涛;代理审判员:曹慧、王立强。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2月2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19日(二审期间因当事人自行和解扣除审限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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