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北京市谷氏达家具有限公司等姓名权案 患者姓名权;更正;社会保险
案由:
姓名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民初字第1058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林宇军

岳维

代理律师:

任秀福

刘丽娜

龚楠

法官解说
近年来,各种干涉、假冒、盗用他人姓名,侵犯姓名权的纠纷时有发生,一般都是被干涉、假冒、盗用姓名的人起诉干涉、假冒、盗用他人姓名的人,但本案却是假冒他人姓名的人主动起诉,要求变更姓名,比较罕见。本案系因医院错登患者姓名导致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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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民初字第10585号判决书
2、案由:姓名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张某,男,1978年1月28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丰台区。
委托代理人任秀福,天津众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丽娜,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谷氏达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氏达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西马各庄村。
法定代表人谷维荣。
被告北京水利医院(以下简称水利医院),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刘福进,院长。
委托代理人龚楠,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北京裕发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发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前堰上村村委会东800米。
法定代表人王化清。
第三人吕某,男,1980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林宇军 人民陪审员 岳维
人民陪审员 李立敏
6、审结时间: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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