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1等故意伤害案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
案由:
故意伤害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2011)清阳法刑初字107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傅伟珍

李一文

张国强

代理律师:

邹建恒

康宇慈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一、被告人唐某1是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二、被告人唐某2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限。在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下,二者相同之处是:客观上均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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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判决字号: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2011)清阳法刑初字107号刑事判决书
案由:故意伤害
审级:一审。
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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