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信用卡诈骗案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 债务
案由:
信用卡诈骗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1)湖刑初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刘洲

林振焕

方丽铃

法官解说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新型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的规定,并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1)湖刑初字第189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信用卡诈骗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林某,男,1973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洲;人民陪审员:林振焕、方丽铃。
6、审结时间:2011年5月26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