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等强奸案 被告人所供罪名与报案罪名不一致的,能否认定为自首或以自首论
案由:
强奸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潮中法刑一终字第25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的破案经过是:2010年10月8日晚,在广东省汕头市打工的黄某芬与蒋某被郑某等人约出来玩,后郑某等人将蒋某从汕头强行带往潮安县后失去音讯。黄某芬于2010年10月15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蒋某被拐卖。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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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潮安县人民法院(2011)安刑初字第179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潮中法刑一终字第25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强奸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东省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郭锦清、代理检察员许泽锦。
被告人:唐某,男,1979年7月27日出生,农民,2010年12月3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唐某2,男,1969年8月24日出生,农民,2010年12月3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潮安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洁娟;人民陪审员:黄秀凤、林春盛。
二审法院: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江瑾;审判员:郭旭平沈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4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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