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梁某确认亲子关系案 亲子关系;亲子鉴定;间接证据
案由:
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珠中法民一终字第237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孟庆锋

徐烽娟

李灵

代理律师:

程娟

章颖芳

法官解说
亲子关系诉讼是审判实践中常见的案件,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对此均未作规定,这就导致了各地对亲子关系诉讼的裁判标准不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但对何为必要证据,何种情形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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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10)香民一初字第3158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珠中法民一终字第237号判决书。
2.案由:确认亲子关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杨某,男,2010年1月12日出生,回族。
法定代理人:杨1某,系杨某的母亲。
一审、二审委托代理人:王某,系杨某的外婆。
二审委托代理人:程娟,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梁某,男,1963年5月10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章颖芳,浙江桔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杜满秀;人民陪审员:王建军邵康。
二审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织人员:审判长:孟庆锋;代理审判员:徐烽娟、李灵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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