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抢劫案 抢劫罪;自首;形迹可疑型自首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盐刑初字第0004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丁云秋

何申华

朱莉青

代理律师:

吕宁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刘某的归案情况是否属于"形迹可疑型"自首。所谓"形迹可疑型"的自首,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8号,以下简称《解释》)之规定:罪行尚未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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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判决书字号: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盐刑初字第0004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抢劫
审级:一审。
审结时间:2012年5月20日(经本院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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