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盗窃案 盗窃罪;盗窃不记名财产凭证;既遂与未遂
案由:
盗窃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1)盘刑一初字第188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焦点在于如何认定盗窃的不记名财产凭证在未兑现为商品的情况下,行为人的盗窃行为属于犯罪既遂还是犯罪未遂。盗窃犯罪未遂与既遂的标准是看行为人是否在客观上完成了盗窃行为并占有了公私财物,实现了其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一般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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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1)盘刑一初字第188号
2、案由:盗窃
3、诉讼双方:
原告: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鲍龙。
被告人:杜某,男,1985年8月1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伟;代理审判员:谷怡;人民陪审员:伍本才
6、审结时间:201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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