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 合理医疗水平;最佳判断法则;医疗损害
案由:
雇主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穗中法民一终字第4024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许群

官健

魏巍

代理律师:

陈壮

符忠

朱上恒

法官解说
本案是否构成医疗侵权,争议焦点在于医方行BⅡ式胃切除术时用丝线封闭十二指肠残端是否有失合理医疗水平。
一 判断合理医疗水平的标准
司法实践中,未尽合理医疗水平义务的过错标准是认定诊疗过错适用最多的标准。该标准要求医师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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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09)越法民一初字第1314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穗中法民一终字第4024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邓某,男,1957年5月14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陈壮,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法定代表人:王某,职务:院长。
委托代理人:符忠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朱上恒,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一凡;人民陪审员:任红;人民陪审员:陈燕。
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许群;审判员:官健;代理审判员:魏巍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5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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