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夫妻共同债务;借贷;连带责任
案由:
林业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再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2011)站民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张旭东

李立

吴华

代理律师:

师登科

尚明柱

法官解说
本案在再审过程中主要涉及两个问题:
一、本案是应在乔某申请执行谭某一案的执行程序中追加谭某的前妻为被执行人还是由乔某另案起诉要求杨某承担还款责任?
是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谭某的前妻杨某为被执行人还是由乔某另案起诉,这直接关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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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原审判决书: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2008)站民初字第391号民事判决书
再审判决书: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2011)站民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
民间借贷
3.诉讼双方
申请再审人(原审被告):杨某。
委托代理人师登科,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乔某。
委托代理人尚明柱,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原审法院: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赵民
再审法院: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旭东;审判员:李立吴华
6.审结时间:
原审审结时间:2010年10月20日。
再审审结时间: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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