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诉周某1等身体权案 身体权;损害事实;证据
案由:
知识产权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四川省荥经县人民法院(2011)荥民初字第4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潘小华

陈宇名

黄春淋

法官解说
本院系侵权常发案,在一审中更为普遍。办案法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从侵害原因、侵害结果、证据的采行上反复推敲,深入浅出剖析原、被告诉辩理由。从理论上讲侵权有了侵权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结果的发生,加害人有过错,那么就应当承担侵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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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四川省荥经县人民法院(2011)荥民初字第42号判决书。
2.案由: 身体权。
3.诉讼双方:  原告周某。
被告周某1。原太阳组组长。
被告杨某。系周某1之妻。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四川省荥经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长:潘小华;审判员:陈宇名;代理审判员:  黄春淋.
6审结时间:201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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