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危险驾驶案 危险驾驶罪;抽象危险犯;醉酒
案由:
危险驾驶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2011)辽阳白刑初字第182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黄金萍

法官解说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当前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少数驾驶员对于危险驾驶行为仍缺乏自控能力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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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2011)辽阳白刑初字第182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危险驾驶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曹某,男,1983年6月10出生,汉族,大专文化,辽阳市人,系辽阳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人,捕前住辽阳市白塔区。2011年7月7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2011年11月9日被依法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独任审判员:黄金萍
6、审结时间:201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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