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某抢夺案 抢夺罪;转化型抢劫;刀具;抢劫罪
案由:
抢夺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2011)通刑初字第139号判决书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孔某在犯罪过程中携带了凶器,而且该凶器经鉴定属于管制刀具,根据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携带凶器"的认定,意见如下:《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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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2011)通刑初字第139号判决书
2、案由:抢夺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检察院。简易程序,未派员出席法庭。
被告:孔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
审判员:朱亚芹
6、审结时间:201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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