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某等诉王某等继承案 民事 继承 诉讼时效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大连市金州区拥政法律服务所

辽宁华连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11)金民初字第164号
审理法官:

刘晓慧

代理律师:

卢哲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具有普遍意义,在计划经济时代产生的公房分配制度,往往以工龄、家庭人数、社会贡献等因素作为分配公房以及增加公房面积的考察因素,而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后,这些福利性的因素物化到不动产价值之中,由产权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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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2011)金民初字第164号
2、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甄某、宁某
委托代理人:贾承泉,系大连市金州区拥政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王某、宁某1
委托代理人:卢哲,系辽宁华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刘晓慧
6、审结时间:
审结时间:201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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