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传奇演绎酒吧不服行政处罚案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行政过程;事实认定
案由:
行政处罚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2011)闽行终字第60号
审理法官:

陈一龙

陈茂和

蔡伟

代理律师:

刘鹭华

王嘉鹏

胡善孝

法官解说
本案因行政机关在具体的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导致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应予撤消。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
展开

(一)首部

1、 判决书案号
一审判决书:(2009)厦行初字第17号。
二审判决书:(2011)闽行终字第60号。
2、案由:不服行政处罚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原告厦门市思明传奇演绎酒吧。
法定代表人张建东,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鹭华福建厦门天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市思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法定代表人汪荣南,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嘉鹏、胡善孝,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新平;审判员:刘文珍;代理审判员:林永南。
二审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一龙;代理审判员:陈茂和、蔡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2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0月1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