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挪用公款案 挪用公款罪;变价款;贪污
案由:
挪用公款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刑终字第4465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2004年,马某从北京市物资局下属的金属材料公司办理内退手续。2005年,马某出资入股北京德利恒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利恒源公司),后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全面负责德利恒源公司的经营。2007年7月,马某接受返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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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 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12)石刑初字第238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刑终字第4465号刑事裁定书
2. 案由:挪用公款
3. 当事人
公诉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上诉人):马某。
一审辩护人:屈子英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左坚卫,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王晓涛北京市中誉威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牟芳菲;人民陪审员:王世江;人民陪审员:褚丽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宋之愉;代理审判员:吴迪;代理审判员:彭啸
6、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1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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