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1、陈某2、陈某3诉吴某、王祝某家析产案 析产;人身权利;房产证撤销
案由:
分家析产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少民终字第770号
审理法官:

谷世波

吕春华

翟玉明

柳惠仪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现在,分家析产案件日益增多,首先是由于我国城市化范围的不断扩大,很多的拆迁房在补偿安置后房价成倍的增长,在家庭产生矛盾后利益的驱动使人们诉诸法院。其次,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父母会在婚后出资为子女买房,子女为孝敬父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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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民初字第10559号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少民终字第770号
(二)案由:
一审案由:分家析产纠纷
二审案由:分家析产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1(被上诉人):陈某1。
法定监护人:韩凯(陈某1之夫)。
原告2(被上诉人):陈某2(曾用名陈某4)。
原告3(被上诉人):陈某3(陈某1之女)。
法定监护人:韩凯(陈某1之父)。
三原告(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张杰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1(上诉人):吴某。
被告2(被上诉人):王某。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卿;审判员:黎健、汪懿;书记员:陈平(一审)。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谷世波;审判员:吕春华;代理审判员:翟玉明;书记员:柳惠仪。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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