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某1、苏某诉章某2、胡某房屋买卖合同案 婚前房产;个人债务;房屋买卖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民再终字第05067号
审理法官:

王京

刘燕风

陈都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原二审生效后,胡某作为案外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我院再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追加胡某为本案被告,作出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至本院。
依据原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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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再初字第20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民再终字第05067号。
2.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章某1。
原告(上诉人):苏某。
二上诉人之委托代理人:韦林北京市天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章某2。
被告(被上诉人):胡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郭海东;人民陪审员:代婉英李克英。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京;审判员:刘燕风;代理审判员:陈都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2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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