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诉朱某房屋租赁合同案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审查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民终字第13031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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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大兴区法院2012大民初字7096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民终字第13031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朱某,女,1981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
二审委托代理人李某,男,1978年4月21日出生,汉族。
被告(上诉人):杨某,男,1964年8月9日出生,汉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独任审判)李彬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夏晓红;审判员:赵文哲;代理审判员:章坚强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0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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