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等盗窃案 大型商场内盗窃罪既未遂的认定
案由:
盗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2)东刑初字第00105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侯某某

白崇伟

赵强

王道平

代理律师:

王树兵

法官解说
在审理过程中,对于两被告人在大型商场进行盗窃,定性没有疑问,但究竟是构成盗窃罪的既遂还是未遂,则存在争议,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两被告人事先约定,相互之间有意思联络,在主观故意的支配下,共同实施了盗窃的行为,...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2)东刑初字第00105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盗窃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小萌
被告人:杨某,女,1980年8月23日出生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汉族,大专文化,个体,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1年10月4日被羁押,同年11月8日被逮捕。
辩护人王树兵,河北镇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某1,女,1978年12月11日出生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汉族,高中文化,个体,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因盗窃,于2004年8月1日被拘留10日;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1年10月4日被羁押,同年11月8日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侯某某;审判员:白崇伟;人民陪审员:赵强;书记员:王道平
6、审结时间:2012年3月20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