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某某1等强奸案 强奸罪;轮奸;未成年
案由:
强奸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东少刑终字第5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潘霞

张素云

徐爱丽

代理律师:

李蕊

尚树林

法官解说
本案中,对被告人季某、薄某某1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及对季某按轮奸予以量刑均无异议,关键是对被告人薄某某1是否按轮奸予以量刑产生分歧。
所谓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认识,在一段时间内,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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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12)东少刑初字第14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东少刑终字第5号裁定书。
2.案由:强奸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上诉人):季某,男,汉族,1990年5月20日出生,无业。2011年11月4日因本案被捕。
辩护人李蕊、尚树林,山东龙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薄某某1,男,汉族,1994年9月21日出生,无业。2011年11月4日因本案被捕。
法定代理人:薄某某2,系薄某某1之父。
法定代理人:李某某,系薄某某1之母。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锋;审判员:张国明;人民陪审员:赵凯。
二审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潘霞;审判员:张素云、徐爱丽。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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