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诉京台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等民间借贷案 书证;证据损毁;证明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再审
终审结果:
再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民申字第04162号
审理法官:

王立杰

李林

张传荣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京台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已返还借款13万元的事实是否成立。
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仅有一指宽,且上下边缘均有裁剪痕迹的"收条"能否作为认定京台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已返还借款13万元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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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文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08)东民初字第08395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二中民终字第02118号。
决定再审裁定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民申字第04162号。
再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再终字第10437号。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朱某。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北京京台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某,董事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姚某。
4、审级:二审、再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伟;审判员:韩敏;人民陪审员:顾兵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德岭;审判员:周文祯;审判员:王云安
决定再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立杰;代理审判员:李林;代理审判员:张传荣
再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宏;审判员:马宏敏;审判员:王晓云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 2009年11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 2010年3月17日
决定再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0日
再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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