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诉王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合同变更权;变更之诉;变更请求权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05527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李炳辉

李冲

罗回平

李劲松

郭宏清

阮嘉铭

法官解说
本案的审理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1)格式条款的认定及其效力确认;(2)合同变更权的行使期限;(3)对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可以申请变更。
1、格式条款的认定及其效力确认问题
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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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1)东民初字第06150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05527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凯恒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石屹,董事长。
一审委托代理人李炳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委托代理人赵某。
二审委托代理人李冲,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赵某。
被告(反诉原告,上诉人)王某。
一审委托代理人罗回平,北京市方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委托代理人李劲松北京市方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郭宏清,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阮嘉铭,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韩毅冰;审判员:苏君贵;人民陪审员:杨金柱。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邢军;代理审判员:于阳春李俊晔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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