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诉史某、马某房屋买卖合同案 民事合同;强制性规定;意思表示;借贷关系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认定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0973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高宝钟

霍翠玲

于阳春

代理律师:

纪宏建

张健

刘明

法官解说
本案的裁判要点是首先需要对原、被告之间究竟为何种法律关系作出判断,之后判断在该种法律关系下原告的主张能否成立。
1.本案中原、被告之间是否形成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
认定双方是否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应当以双方签订合同当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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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1)朝民初字第19308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09734号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田某。
委托代理人纪宏建,北京市融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健北京市融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史某。
被告(被上诉人):马某。
委托代理人:刘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康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冯慧;代理审判员:陈洁吴娜。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高宝钟;审判员:霍翠玲;代理审判员:于阳春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3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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