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1诉王某2、赵某合伙协议案 书面合伙协议;核准登记;口头合伙关系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口头合伙关系如何认定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1178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刘泽政

任福臣

李艳立

任福臣

任福臣

李艳立

任福臣

法官解说
合伙协议是全体合伙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协商订立的契约。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成立合伙关系的必要条件。《民法通则》第31条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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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2)东民初字第4599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11786号判决书。
2、案由:合伙协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原告(上诉人):王某1。
一审委托代理人刘泽政,北京群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王某2。
一审委托代理人任福臣,北京优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艳立,北京优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任福臣,北京优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赵某。
一审委托代理人任福臣,北京优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艳立,北京优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任福臣,北京优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张安乐独任审理。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钱丽红;代理审判员:石东刘茵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6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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