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与陈某拍卖合同纠纷案 竞买手续;亲自办理;委托授权;身份证明
案由:
拍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北京市翔龙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1264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周静

孙遐鸿

杨澄伟

法官解说
案件虽然以嘉德公司的胜诉而告终,且该案现已顺利执行完毕。但在案件审理中,嘉德公司作为拍卖人的不规范操作行为所带来的风险隐患值得警示;案件涉及的竞买人保证金问题也是实践中需要进一步探究明确的问题。此外,录音影像资料证据在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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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2)东民初字第05629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1264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拍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被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杜越新,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周静,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遐鸿,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某(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杨澄伟,北京市翔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詹某。
原告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公司)与被告陈某拍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4月25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叶衍瑛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周静、孙遐鸿,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杨澄伟、詹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理人员:代理审判员:叶衍瑛。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程慧平,代理审判员:韩耀斌王占维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6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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