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1诉杨某、北京安信瑞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房屋买卖合同;购房资格;过户登记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1350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王金龙

霍翠玲

赵银豪

代理律师:

魏文光

法官解说
本案是房价上涨地区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形。具有买卖房屋真实意思表示的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出卖人并未取得房产权属证明,合同中约定了买受人的付款义务和出卖人取得房产证后的协助过户义务。买受人按约向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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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1)丰民初字第27448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13505号判决书。
(二)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李某1
委托代理人:高某
被告(反诉原告):杨某
委托代理人:魏文光,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北京安信瑞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肖某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童学勇;人民陪审员:冀国庆、李德祥。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金龙;审判员:霍翠玲;代理审判员:赵银豪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6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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