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某诉广东华南人力资源事务所等工伤保险待遇案 工伤保险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竞合
案由: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云浮新兴石油分公司

文书字号: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云中法民三终字第1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容

黎洪靖

罗晓红

法官解说
本案主要涉及工伤保险与第三人对员工的侵权赔偿相竞合时,工伤保险与人身损害赔偿能否同时适用?如何合理选择?
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的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在性质上存在根本差别。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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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 广东省新兴县人民法院(2011)云新法民初字第951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云中法民三终字第12号判决书
2.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伍某。
被告(被上诉人):广东华南人力资源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周某,该所主任。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云浮新兴石油分公司。
负责人许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云浮新兴石油分公司经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新兴县人民法院
独任法官:审判员:梁荣伟。
二审法院: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容;审判员:黎洪靖,罗晓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月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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