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1抢劫、抢夺案 抢劫罪;抢夺罪;强拉硬拽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2012)云刑初字第109号
审理法官:

张宏志

杨平华

路伟

代理律师:

曾磊

孟凡永

法官解说
抢劫罪与抢夺罪在理论上的区分很清晰,前者对人身实施暴力的程度远大于后者。但在司法实务中,如果行为人为了获取财物所实施的有形力作用于被害人控制力较强的财物,则势必会有强拉硬拽的情形出现,在此过程中,被害人人身极有可能会受到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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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2012)云刑初字第109号
2、案由:抢劫、抢夺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检查员徐丽叶。
被告人:周某1,男,1990年3月6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被告人周某1因本案于2011年9月27日被抓获,9月28日被刑事拘留,11月2日被逮捕。
辩护人:曾磊、孟凡永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宏志;审判员:杨平华;人民陪审员:路伟。
6、审结时间: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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