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2诉李某离婚案 离婚财产;房屋所属;赠与
案由:
离婚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2012)凤民初字第00498号
审理法官:

常妙语

梁燕

林波

代理律师:

明久栋

吴芳有

法官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释(三) 》出台后,便引发了老百姓对房产证加名字一事的广泛热议,很多家庭纷纷在房产证加名字,以此作为保护未将名字写入产证一方财产权利的方式。本案虽然房产证加名发生于该解释出台前,但是案情具有典型性,...
展开

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2012)凤民初字第00498号。
(二)案由:离婚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2,男,1980年11月9日出生,满族。
委托代理人:明久栋,辽宁精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某,女,1978年1月11日出生,满族。
委托代理人:吴芳有,辽宁精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
审判员:常妙语  人民陪审员:梁燕、林波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