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诉向某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限购令";房屋买卖;买卖合同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南市民一终字第123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李 涛

王瑛瑛

刘 萌

法官解说
本案为一起因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而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近年来,我国很多大中城市纷纷出台住房限购政策,引发了一系列民事审判上的新问题。
一、住房限购政策的性质
住房限购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确实对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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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11)青民一初字第1361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南市民一终字第1235号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被上诉人):高某。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程某。
被告(反诉原告)(上诉人):向某、徐某。
一审委托代理人韦某、潘某。
二审委托代理人李某。
第三人:高某1。
第三人:高某2。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陶燕燕;人民陪审员:黄岚岚余安宁。
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  涛;审判员:王瑛瑛、刘  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2月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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