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诉山东博昌汽运有限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案 代为清偿权;交通事故;用人单位责任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2012)博民初字第1191号
审理法官:

张莉

李红蕾

孙奉乾

代理律师:

单洪兴

王志刚

法官解说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范围。保险代位求偿权虽为保险人的一项法定权利,但也可能因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先前的行为导致赔偿请求范围的衰减,第三人可依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向保险人行使抗辩权。
案中楚某在保险人平安保险日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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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2012)博民初字第1191号
2、案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刘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单洪兴,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博昌汽运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公司。
委托代理人:王志刚山东兴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莉;审判员:李红蕾;人民陪审员:孙奉乾
6、审结时间: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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