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声像出版社有限公司诉济南市新华书店案 注意义务;著作权;赔偿责任
案由:
著作权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2012)历知民初字第3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董浩

法官解说
根据原告上海声像出版社有限公司与上海新索音乐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文件,通过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文化部《进口类音像制品批准单》以及原告上海声像公司上述专辑的合法出版物等证据与原告上海声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的授权文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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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号:(2012)历知民初字第39号判决书。
2.案由:著作权侵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海声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勤,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魏某。
委托代理人王某。
被告济南市新华书店泉城路书店。
负责人赵凡,店长。
被告济南市新华书店。
法定代表人张秀文,总经理。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董浩。
6.审结时间:201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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