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不服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行政决定案 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一致时退休年龄的认定问题
案由:
社会保险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厦行终字第65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该案例涉及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一致的,如何认定退休年龄的问题。
公民出生日期或年龄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但由于种种因素,如早期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部分职工为达到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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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0)思行初字第31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厦行终字第65号
2.案由:社会保障行政决定。
3.诉讼双方
原告:吴某
被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长:王叶萍;审判员:魏江;人民审判员:陈苹。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琼弘;审判员:纪赐进;代理审判员:宋希凡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4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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