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诉李某民间借贷一案 民间借贷;债权人;虚假债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2012)周民初字第293号
审理法官:

林积平

周华长

徐芳兰

法官解说
本案需要说明的问题有两个:
一、在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认定案件事实不能仅凭但是人之间的自认和借条。
双方在庭审中自认,借条书写系笔误,而根据实际交付出借款项的时间可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发生于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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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2012)周民初字第293号。
2、案由:民间借贷。
3、诉讼双方
原告:吴某。
委托代理人:叶某。
被告:李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积平;审判员:周华长;代理审判员:徐芳兰。
审结时间: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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