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诉哈尔滨宝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某房屋买卖合同案 一房二卖;恶意违约;赔偿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哈民一民终字第761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焦崇升

张建华

王丽霞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焦点是宝融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一房二卖"以及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标准。一房二卖又称双重买卖,通常是指出卖人同时或先后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售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的行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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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2012)平民一初字第70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哈民一民终字第761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
3.诉讼当事人
原告(被上诉人)徐某。
被告(上诉人)哈尔滨宝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姜某。
第三人郑某。
委托代理人黄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恩君;代理审判员:任凤龙;代理审判员:赵娜。
二审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焦崇升;审判员:张建华;代理审判员:王丽霞。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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