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某诉陈某等民间借贷案 借贷还是投资 自认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哈民四商终字第33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邵伟

赵锐锋

王雁林

代理律师:

刘晓娟

陶增田

法官解说
因易某、陈某、朱某拟成立天元公司,而最终未设立成功,继而引发的案件已有三起,且很有可能还会产生相关联的诉讼,因而本案在处理上,在查清本案基本事实的基础上,还应同时考虑相关联案件的处理。本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有两个,一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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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2)外民三字第9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哈民四商终字第338号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武某,女,1962年4月8日出生,汉族,无业。
委托代理人刘晓娟,黑龙江盛海富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陈某,男,1951年8月17日出生,汉族,无业。
委托代理人陶增田,黑龙江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易某,男,1961年1月31日出生,汉族,无业。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郎芳;审判员:石锐;代理审判员:姬立海
二审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邵伟;审判员:赵锐锋、王雁林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3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8日(经院长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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