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董某2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案 民事 人身损害赔偿 赔偿标准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1、大连海事法院(2012)大海鲅事初字第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王希平

纪宝森

董世华

法官解说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原告的扶养对象--父母的抚养费计算标准存在争议,其户口本上登记户别为"居民户口",应当适用何种标准?
根据2009年4月30日施行的《辽宁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的规定,"第二条 全省取消农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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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2、案由: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
委托代理人: 刘某
委托代理人:董某1
被告:董某2
委托代理人:董某3
委托代理人:陈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大连海事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希平、审判员:纪宝森、代理审判员:董世华
6、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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