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罪;逃逸;重复评价
案由:
交通肇事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人民法院(2012)容刑初字第93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梁东丽

王 云

李胜斌

法官解说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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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人民法院(2012)容刑初字第93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交通肇事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某,男,1973年5月2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汉族,小学文化,居民,住容县。2012年2月22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容县看守所。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梁东丽;代理审判员:王  云;人民陪审员:李胜斌
6、审结时间:201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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