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某等抢夺案 定诈骗还是抢夺?
案由:
抢夺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岩刑终字第35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曾庆泉

沈思鑫

詹文富

代理律师:

张中良

法官解说
本案应如何定性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温某、冯某的行为应当定性为诈骗。理由是:温某、冯某采用诈赌的方式,使得受害人廖某基于错误的认识,而自愿将金项链交付给两被告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种观点认为,温某...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2011)永刑初字第296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岩刑终字第35号裁定书
2.案由:抢夺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玉周
被告人温某(上诉人),绰号"阿二古",男,1984年8月24日生,初中文化,农民,住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因盗窃罪于2006年12月28日被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因本案于2011年9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逮捕。
被告人冯某,绰号"阿皮",男,1978年9月22日生,汉族,小学文化,住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因本案于2011年9月22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永定县看守所。
一审辩护人张中良,福建永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王瑜。
二审法院: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曾庆泉;审判员沈思鑫、代理审判员詹文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2月23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