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湘阴县浏阳河油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案 超越经营范围;借款合同;强制性规定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湘阴县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文书字号: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岳中民二终字第83号
审理法官:

陈建华

陈值

华雷

法官解说
近年来,以赢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放贷在各很多担保公司已成为普遍现象,因担保公司对外发放贷款而引发的纠纷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这对审判实践也提出了新问题:如何认定担保公司贷款合同效力?怎样处理才能使此类案件在法律层面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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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2012)湘民二初字第121号。
二审判决书: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岳中民二终字第83号。
2.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湘阴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阴担保公司)。住所地:湘阴县文星镇。
法定代表人汪凯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某,男,湘阴县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钟某,男,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湘阴县浏阳河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阴县浏阳河油业)。住所地:湘阴县长康镇狮桥路。
法定代表人谭剑,总经理。
被告湖南省金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顶实业)。住所地:湘阴县长康里。
法定代表人谭迪文,董事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成兵武;审判员,蒯红;人民陪审员,蒋再田。
二审法院: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建华;审判员,陈值;审判员,华雷。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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